坚定执着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从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看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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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执着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从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看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
新华社北京1月20日电 题:坚定执着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从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看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新华社记者王琦、高蕾、范思翔、杨湛菲把握历史规律,强体魄于伟大的自我革命;掌握历史主动,开新局于伟大的社会革命。1月18日至20日,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在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为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作出战略部署。牢记初心使命、强化政治监督、保持反腐定力、纠“四风”树新风、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新的赶考路上,全会对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了一系列新举措、新安排、新要求。牢记初心使命 开创发展新局百年党史,是一个勇于自我革命的伟大历程——从1932年查处谢步升,瑞金响起惩治腐败“第一枪”,到新中国成立后处决刘青山、张子善的“共和国反腐第一案”,再到新时代以空前力度正风肃纪反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正是以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坚定执着,我们党才能始终不变质、不变色、不变味,才能得到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在这次纪委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总结党历经百年风华正茂的“密钥”:“党外靠发展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内靠全面从严治党、推进自我革命,勇于坚持真理、修正错误,勇于刀刃向内、刮骨疗毒,保证了党长盛不衰、不断发展壮大。”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开辟了百年大党自我革命的新境界。以史为鉴、开创未来。20日公布的全会公报明确提出,要“深化运用党的自我革命历史经验,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辛鸣认为,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的成果,就要坚守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这一自我革命的根本政治方向,淬炼思想建设这一自我革命的锐利思想武器,锻造敢于善于斗争、勇于自我革命的干部队伍,构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制度规范体系,确保我们党永葆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成为永远打不倒、压不垮的马克思主义政党。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十四五”时期关键之年。新使命、新征程,呼唤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自觉牢记初心使命,用好百年宝贵经验,不断开创发展新局。“不论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都是激励我们不畏艰难、勇往直前的宝贵精神财富。”辛鸣说,只有不断增强全党勇于自我革命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才能保持一往无前的奋斗姿态和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聚焦“国之大者” 强化政治监督全会公报将政治监督放在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首位,指出“聚焦‘国之大者’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旗帜鲜明讲政治是共产党人的立身之本,也是我们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的突出特点和优势。回首过去一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始终坚持政治引领,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据统计,2021年1月至10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发现并纠正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力问题24.7万个。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指出:“要强化政治监督,确保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重大战略”“聚焦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推进科技自立自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重点任务”,全会公报明晰新一年纪检监察机关政治监督重点。“政治监督不是空泛的、抽象的,而是具体的、实践的,有着明确的目标任务和具体的着力点。”清华大学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主任过勇说,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深刻领悟强化政治监督的战略考量和时代内涵,做实做细政治监督,引导督促党员、干部真正悟透党中央大政方针,胸怀“国之大者”,时时处处向党中央看齐,扎扎实实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保持反腐定力 冲锋号角长鸣“我们必须清醒认识到,腐败和反腐败较量还在激烈进行,并呈现出一些新的阶段性特征”。习近平总书记用四个“任重道远”,深刻分析反腐败斗争新的阶段性特征:“防范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成伙作势、‘围猎’腐蚀还任重道远,有效应对腐败手段隐形变异、翻新升级还任重道远,彻底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实现海晏河清还任重道远,清理系统性腐败、化解风险隐患还任重道远。”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廉政研究中心秘书长、研究员蒋来用认为,四个“任重道远”的深刻概括,表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保持强烈的忧患意识,始终对腐败这个党执政的最大风险保持高度警惕。2021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字当头,一手以雷霆之势反腐惩恶,一手系统施治管住“绝大多数”,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取得更大制度性成果和治理成效。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应对新形势新挑战。全会公报提出,要“对在党内搞政治团伙、小圈子、利益集团的人毫不手软”“着力查处资本无序扩张、平台垄断等背后腐败行为”“严格财经纪律,促进防范和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腐败问题”“探索实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等。“公报划出了2022年反腐工作的重点,体现了纪检监察机关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大震慑力量常在,以及坚定不移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的趋势特点。”蒋来用说。近年来,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并不少见,一些“80后”甚至“90后”干部没有守住拒腐防变的防线。此次全会上,谈及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习近平总书记语重心长:“年轻干部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经常对照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对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初心使命,看清一些事情该不该做、能不能干,守住拒腐防变的防线。”“年轻干部群体能不能廉洁自律,直接关系到党和国家事业的未来。”蒋来用说,要秉持严管就是厚爱的理念,引导年轻干部对党忠诚老实,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正确对待权力,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纠“四风”树新风 为民担当造福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是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敌。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抓起,树立正确政绩观,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强化系统思维和科学谋划,多做为民造福的实事好事,杜绝装样子、搞花架子、盲目铺摊子。”同时,总书记明确要求落实干部考核、工作检查相关制度,科学评价干部政绩,促进干部更好担当作为。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全会公报提出,要“持续加固中央八项规定堤坝,坚持不懈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密切关注‘四风’苗头性、倾向性、隐蔽性问题”。锲而不舍纠“四风”,充盈清正廉洁新风。数据显示,2021年1月至11月,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四风”问题9.1万起,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13.1万人。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和群众关系密切,其中存在的问题群众深恶痛绝。全会公报鲜明提出,要“查处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的乱作为问题以及推诿扯皮、玩忽职守、不思进取的不作为问题”。“能否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直接关系到作风建设的治理效能。”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要从讲政治的高度重视这些领域的不正之风,把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的切入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同时通过专项治理,实现纠“四风”与反腐一体推进,利用信息技术、大数据等对这些领域实行全过程、全环节、全场景监督,对不正之风严厉惩治,防止不正之风演变成大的腐败问题。完善制度体系 深化贯通协同小智治事,大智治制。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必须用好制度威力。习近平总书记在重要讲话中强调:“要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使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分析2022年工作重点,全会公报提出,要“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实现高质量全覆盖目标任务”“促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巡视,是加强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2021年,中央两轮巡视共覆盖57个党组织。至此,十九届中央巡视已累计完成对254个地方、单位党组织的巡视,巡视全覆盖取得扎实进展。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综合监督作用和系统优势越来越彰显,成为党的领导政治优势在监督领域的充分体现。“要按照更加规范、有力、有效的目标要求,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廉洁研究与教育中心主任任建明认为,在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司法体制改革过程中,要切实强化权力制约,破解“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不断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制定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的意见,与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单位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措施配合等方面形成制度性成果40余项……2021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坚持系统集成、协同高效,不断推进各类监督形成合力。谋篇2022年,全会公报提出,“按照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要求,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做实专责监督、贯通各类监督”。任建明认为,党内监督要发挥统领作用,同时要推动党内监督同其他各类监督贯通协同,推动监督形成合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让制度优势进一步转化为治理效能。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 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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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 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
建保〔2013〕153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天津市城乡建设交通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上海市城乡建设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国土资源房屋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的指导意见》(中纪发〔2011〕42号),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管理流程,规范行政行为,监控权力运行,建立职责清晰、制度健全、风险可控、层级监管的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形成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协调又相互制约的运行机制,建设廉洁高效的管理队伍,推进住房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全面防控,突出重点。全面排查廉政风险,完善防控制度措施,突出抓好重要岗位、重要事项等关键廉政风险点的防控工作,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不当配置住房保障资源等违法违纪行为形成有效制约。  2.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坚持标本兼治,更加注重治本,实施教育、制度、防控、监督相结合,更加注重预防,惩处住房保障领域违法违纪行为。  3.完善制度,制约权力。注重从制度建设的源头上防范廉政风险,把廉政风险防控与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相结合,规范业务管理程序,实行事前、事中、事后监控权力安全运行,用制度制约权力。  4.科技支撑,监督实施。运用信息技术,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提升防控效能;切实履行住房保障主管部门防控职责,接受上级监管和职能监督、社会监督,健全考核问责机制。  二、排查廉政风险  对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工作职责,梳理住房保障业务流程、权力运行程序,采取自查和互查方式,全面排查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内设机构、工作岗位的廉政风险点。  (一)房源筹集环节  在房源筹集环节,重点围绕建设、购买、租赁保障性住房项目的确定和实施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住房保障规划计划编制执行符合实际需求情况;政府投资建设、购买、租赁保障性住房涉及的招标投标、资金使用、价格确定、建筑材料设备选用、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竣工验收备案情况;社会投资筹集保障性住房的项目决策、政策落实情况;配套设施建设与交付使用情况等。  (二)准入轮候环节  在准入轮候环节,重点围绕准入条件、审核复核等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准入条件与审核程序公开征求意见、符合实际情况;对申请人住房和经济状况审核程序的执行情况,审核资料的提交与审查,审核结果的公示公开,审核异议的核查处理情况;轮候顺序的确定与变更情况等。  (三)分配管理环节  在分配管理环节,重点围绕房屋配租配售、货币补贴发放等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分配方案和分配排序的确定与变更,房屋的选择与交付,货币补贴的确定与发放,分配合同的签订履行,分配信息公开情况等。  (四)运营管理环节  在运营管理环节,重点围绕营运机制、房屋使用和维修维护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保障性住房营运机制建设和使用管理,物业服务企业的选择,物业费标准的确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履行,租金、物业费、物业维修基金等资金的收缴和使用,保障性住房和配套设施维修企业及材料的选择等。  (五)退出管理环节  在退出管理环节,重点围绕退出住房保障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对不再符合保障条件对象的退出处理,对违规获得住房保障或违规使用保障性住房的清退执行,退出保障性住房的交接管理,保障性住房上市收益调节等。  (六)投诉处理环节  在投诉处理环节,重点围绕对违法违纪行为的核查处理排查廉政风险点。主要包括:案件受理、案件核实、案件查处,案件处理结果反馈和公开情况等。  三、健全防控制度  根据住房保障廉政风险环节和廉政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明确风险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制度措施,并贯穿于住房保障业务全过程,有效制约权力运行,预防违法违纪行为发生。  (一)加强房源筹集管理  科学确定住房保障工作任务,结合实际编制、执行住房保障规划计划,既符合群众需求又避免资源浪费;完善房源筹集项目集体决策程序,防止违规插手干预项目实施;规范保障性住房建设、购买、租赁等筹集政策与行为,同步建设配套设施,按期形成有效供应;严格房源筹集资金使用管理,严格工程预决算管理;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工程质量安全管理,严把材料进场和工程检测关口,严格质量分户验收和竣工验收备案。  (二)严把准入轮候关  完善住房保障准入审核制度,规范审核流程,建立多部门协作、信息共享的住房保障审核机制;明确住房保障范围、准入条件、优先保障条件,并公开发布、定期调整;严格执行审核制度,按规定程序对申请人住房和经济状况进行审核;严格准入审核情况公示公开,规范公示公开内容、范围;建立科学的轮候规则,对轮候对象严格执行动态复核程序。  (三)规范分配管理  完善公平分配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评分排序、摇号选房等分配规则,优先向住房最困难家庭分配;严格执行房源分配和货币补贴管理制度,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对象供应保障性住房或发放货币补贴;坚持公开分配,实行分配方案、分配过程、分配房源、分配结果公开透明,防止关系房、人情房。  (四)强化运营管理  健全运营管理机制,加强公共资产管理;建立房屋管理、合同履行、物业服务等制度;按规定程序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和维修企业,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完善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服务方式,规范房屋使用管理和维修养护,查处违规转租、转借、转让等行为;严格租金、物业费、物业维修基金等资金收缴和使用,规范实施租金、物业费减免。  (五)健全退出制度  按照规范化和人性化相结合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行政、司法等手段,完善退出管理办法;健全住房保障退出衔接机制,建立保障性住房上市收益调节办法,合理确定收益分成比例,实现住房保障有序退出;规范退出保障性住房的交接管理,查处违规占用住房保障资源等违法违纪行为。  (六)严格投诉处理  健全投诉举报核查处理机制,维护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规范案件受理程序,严格案件核查处理;及时反馈或公开案件查处情况,依法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四、加强组织实施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  住房保障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责,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落实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责任制,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纪检监察机关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要与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落实部门责任和岗位责任,协同防控廉政风险。要将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纳入住房保障绩效考核,建立问责机制,实行廉政风险防控与住房保障业务工作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二)建立长效机制  各地可以根据本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强住房保障廉政风险防控制度建设,完善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推进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科技防控,建立住房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健全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制度,充分利用电子政务设施,依托信息化手段,推进业务流程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三)加强队伍建设  加强住房保障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对反腐倡廉政策法规的学习,增强住房保障管理队伍依法行政、执政为民、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加强住房保障政策法规教育,定期开展住房保障业务培训,提升管理队伍的业务素质和管理能力。加强廉政文化教育和示范教育、警示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住房保障管理队伍。  (四)实行政务公开  贯彻执行政务公开的政策法规,遵循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健全住房保障政务公开、办事公开制度,推进行政权力运行程序化、公开化。实行住房保障业务信息公开和廉政风险防控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发挥政府部门网站公开住房保障信息的主渠道作用,设置信息公开专栏,完善信息公开内容,规范信息公开形式,方便社会公众查阅,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五)健全监督机制  各省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在加强本级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同时,加强分类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落实防控责任、完善制度措施。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要完善住房保障管理规程,强化内部防控制度,健全监管措施,自觉接受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的监督,建立纠错机制。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3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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